《易经》第六十二卦 小过 雷山小过 震上艮下 "Jfa~[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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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 |]0(Du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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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 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 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 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 有飞鸟之象焉,有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顺也。 S[)sC(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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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 -*M{ 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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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飞鸟以凶。 TvT9%NW_
象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)M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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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 9#bmO9Xi(;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 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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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 6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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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 KrC$>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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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。 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 *6.9!88
象曰: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 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 Ve%x m/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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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 fCglhuuqtB
象曰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 ]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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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 i^+5#GI
象曰: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 f<m1pY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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