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望老人是家庭伦理的必然要求 U5V.i? f 一年前,为落实新修订的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关于“常回家看看”的规定,南京点将台社会福利院推出一项新规:子女一个月至少要来院看望老人一次。如果做不到,福利院就会拒绝接收老人入住。(7月14日《现代快报》)这一在南京首开先河、在全国也不多见的做法,应予点赞。 (0SQI<